亂丟垃圾到別人社區會有什麼責任呢?亂丟垃圾=侵權+可能觸法!台中法律事務所/民事訴訟律師
「你家就是我家,我在你家丟垃圾,就是在我家丟垃圾」
臺中市北區有一個社區,常有附近住戶(非本社區)趁社區警衛傍晚下班後,偷丟自家垃圾到該社區的垃圾子母車,導致該社區遭環保局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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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丟垃圾到別人社區會有什麼責任呢?
一、 民事-損害賠償責任
各社區之垃圾子車係由區分所有權人(下稱住戶)或推由管委會決議,委託清潔公司放置垃圾子車,供各該社區住戶使用,並由清潔公司定期清運。今天如果社區已經貼公告「警示禁止」,但非該社區住戶而隨意使用該社區之子母車,顯屬侵害該社區住戶花費垃圾子車之權利。
二、 刑事責任
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所謂的『無故』侵入他人建築物,係指未經他人同意,無正當理由進入他人建築物而言。今天新聞中,附近住戶皆係趁社區警衛下班後,無正當理由,亦無經過社區住戶同意,而擅自到社區偷丟垃圾,恐已涉犯侵入住居罪,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